出生证明办理 Handle birth certificate

出生证办理流程

我院办理出生证明在一楼大厅,一周有两天下午办理,分别是星期一和星期四的下午13:30—17:00

办理出生证明时需要提供:

1.包头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
(需要填写完整,领证人不是新生儿的母亲,需要在登记表的背面填写委托书,受委托人需要带身份证。切记!)

2.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结婚证原件。

3.回执单

(顺产3天,剖宫产7天内将《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》或者孕期检查的病历,及《包头市母乳喂养随访卡》,交至当地的妇保所换取回执单,以便保健医生做好家庭回访,关注你及宝宝的健康,以及预防接种等事宜)

4.出院结账收据

特殊情况的说明:

1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发时,需携带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 ( 据我们了解目前的现役军人已办理身份证,为避免转业或复员后证件的变更,建议优先使用居民身份证办理,外籍人士使用护照办理),中国居民有居民身份证和护照的父母,根据公安解释,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办理。

2.适用于未婚或离异人群

父亲信息提供不全者,须由母亲亲自办理,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,母亲写出有关情况说明与并签字按手印(如:离异者需声明婴儿与原配偶无关;以上情况若不属实,愿负法律责任)。如果已办理好出生证明,以后需要加上父亲信息时,按换证流程进行,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。如果是未婚单亲妈妈来办理出生证明时,需要本人来办理,并且提供单身证明,没有领结婚证的不要写上父亲信息,否则派出所无法进行户籍登记。并且好跟单亲妈妈姓,如果不跟妈妈姓,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咨询是否能够办理?

母亲信息提供不全者,除提供相关材料外,需提供父亲与婴儿的法定机构亲子鉴定,相应机关出具的无法提供母亲信息的情况说明和父亲的情况说明。

单亲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空白处填写“/”

3.家长要求更改婴儿姓名

不能因此原因换证,更改姓名请去户籍机关办理曾用名。
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签发,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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